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和202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毫不松懈抓好粮油生产,稳面积、提单产、保总产、增效益,坚决扛稳农业大市责任担当,我局牵头草拟了《2026年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邮箱:
2026年粮食生产工作,高质量完成省、永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永州市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锚定“一稳两扩三提升”目标(稳定粮食生产总面积,扩大双季稻、旱粮种植培养面积,提升粮食产量品质、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力开展新一轮大面积产能提升行动,强化耕地地力保护和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产粮大市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26万亩、粮食总产量56万吨,其中早稻38.6万亩(扩种0.5万亩)、中稻及一季稻25.9万亩、晚稻40.9万亩、旱杂粮20.6万亩;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2.2万亩、优质稻96万亩;创建双季稻单产提升万亩片、千亩方和百亩攻关田60个;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5%以上。二、工作重点
2026年,全市所有有稻田的行政村,早稻扩种面积均需达20亩以上,确保全市双季稻总面积稳定在38.6万亩以上。对粮食监测点、双季稻单产提升示范片、高标准农田“小改大”项目区及灌溉条件优良的稻田,实行能种尽种、应种尽种,力争实现双季稻全覆盖。2.抓实春耕生产环节。
,及时将早稻生产计划层层分解至村组、农户及具体丘块。加强种子、农膜、肥料等春耕生产物资储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科学指导做好山塘水库蓄水保水工作,引导农户及早翻耕坂田、育好育足早稻秧苗,确保在4月25日前全面完成早稻栽插。全市计划落实早稻集中育秧32万亩(可插大田面积),其中专业化集中育秧12万亩。粮食监测点、双季稻示范片及实际种粮面积超500亩的村,均需建立1个连片面积5亩以上的机插(抛)秧集中育秧点。3.挖掘旱粮增长潜力。
油茶幼林和幼果林发展玉米、大豆、红薯、小籽花生等旱杂粮生产,推广间种套种模式,逐步扩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引导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种植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及旱杂粮,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至少种植一季大豆。全市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7万亩,大豆种植6万亩,甜糯玉米、小籽花生等特色旱杂粮种植1万亩。4.夯实农田水利设施。
2025年度6.9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2026年度项目进度。推进东方红水库、四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大水利工程的扩容、改建和升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开展山塘清淤、渠道防渗等建设,提升农业灌排效能。持续强化耕地用途管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做好“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核实与整改销号。深化耕地抛荒问题整治,确保水稻功能区全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二)聚焦集成增效,推进单产提升
推广优良适宜品种。为调优水稻品种结构,引导农户科学选种,促进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重点按照《湖南省水稻需求指引》
100人左右的农业科学技术服务团队,每人包联10-20户30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通过田间指导及线上咨询等方式,推广精选良种、精量播种(集中育秧)、合理密植、水肥耦合、一喷多促、水旱轮作、绿色防控、机收控损“六增两控”等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着力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腐熟还田、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配套技术,推动粮食绿色高水平质量的发展。7.突出示范引领作用。
5个万亩片、14个千亩方和41个百亩攻关田。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农业农村局各领办1个万亩示范片;联镇市级领导各领办1个千亩示范方;19个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自领办1个百亩攻关田;3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领办1个百亩攻关田。整建制推进水稻单产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统一品种、种植模式、集中育秧、田间培管、机械作业、指导服务“六个统一”要求,加快示范片成果应用转化,力争辐射带动面积12万亩以上,实现单季稻亩产600公斤以上、双季稻亩产900公斤以上的目标。8.做好防灾减损工作。
健全农业、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重大农业病虫害动态大数据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完善低温、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应对预案,严防重大病虫害大面积暴发流行。做好防灾减损日常技术指导和救灾物资储备,实现有效避灾、科学防灾、精准抗灾,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落实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简化理赔程序,降低种粮农民风险。
实践经验,编制水稻育秧大棚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意见,探索“水稻育秧+N”经营模式,推动集中育秧设施“一棚多用、农棚农用”。引导各育秧主体在育秧结束后,利用育秧大棚种植祁阳香辣椒等反季节瓜果蔬菜,充分释放农业设施综合效益,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10.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86.5%,机插机抛率提高5%以上。优化农机补贴政策,大力培育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和农机合作社,建强优质农机队伍,推动农机主体运行规范化、作业标准化。11.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构建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支持农机主体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农机作业等单环节或多环节社会化服务,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减轻劳动强度,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支持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建立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发展代育秧、代耕整、代抛插、代管理、代防治、代收割、代烘干、代仓储、代加工、代销售等“十代”服务,扩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
25万亩国家储备粮源基地。粮源基地通过优化种植结构、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推广先进种植技术等措施,实现产量稳定增长,品质持续提升,供给持续稳定。13.规范粮食流通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出台县级储备粮订单收购补贴方案,提升粮食收购服务水平。落实受污染粮食“定点收购、分仓储存、分类处置”机制,实行定向销售、全程监管。推进“智慧粮库”建设和库点绿色储粮升级改造,巩固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深化节粮减损、食物节约行动,严把生产、机收、储存、消费等各关口,推动全链条节约减损。
+种粮大户+基地”模式发展优质稻订单生产,建设标准化优质稻示范基地,完善加工物流和产品营销网络,促进优质稻产业集群发展。支持粮油加工公司依托优质原料基地和先进生产的基本工艺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高祁阳稻米市场竞争力。对生产经营效益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粮食“产加销”规模经营主体,优先给予项目支持。三、保障措施
实行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将粮食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建立联镇市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同时市里成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每个村安排
1名班子人员和1名技术人员专抓粮食生产,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强化协调推进。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粮食生产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做好物资保障、任务分解、督促落实、技术指导等工作;市农机事务中心加强农机调度和检修服务,充分的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市水利局指导落实山塘水库蓄水、保水和防汛抗旱工作,保障粮食生产用水需求;市气象局做好农业气象精准监测预警、多渠道及时预报等全周期服务;市供销社积极组织调运春耕备耕物资,确保及时供应到镇、到村、到点;市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储备粮收购工作,落实合格粮优粮优价、超标粮应收尽收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合法利益;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并及时保障粮食生产及收储资金;各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扎实抓好辖区内粮食生产各项工作。
2023〕10号文件精神执行,结余资金重点补贴双季稻种植者,补贴标准根据资金量测算确定;②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种一季、补一季”原则,对普通稻和优质稻实行差异化补贴,县级储备粮订单收购补贴标准另行确定;③早稻集中育秧补贴:机插秧补贴1元/盘,抛秧(连片2亩以上)补贴800元/亩,水洗秧(连片3亩以上)补贴300元/亩;市农业农村局委托育供秧中心提供早、晚稻代育秧服务的,按机插秧5元/盘(含种子)补贴;④粮食监测点补贴:对14个粮食监测点,按实际验收面积补贴150元/亩;⑤农机作业补贴:开展水稻机插秧、机抛秧作业的,给予相应补贴;⑥粮油单产提升奖补:对种植水稻、油菜、玉米、大豆单一作物面积达30亩以上,且测产验收单产高于全市中等水准5%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的,给予相应补贴;⑦水稻保险政策:落实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简化理赔程序,规范赔付标准,降低粮食生产风险。(四)强化考核激励。
1个、先进镇(街道)5个、种粮标兵10个,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先进镇(街道)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经费。对粮食生产工作滞后的镇(街道),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直接约谈其主要领导;对受到省、永州市通报批评的镇(街道),取消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